代表处 (1条内容)
- 代表处相关内容
-
外资企业的分公司注册,不需要办理批准证书,但是若分支机构异地经营有特殊审批的,需要母公司向所属商务委进行批复,然后再在市场监督局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6、
2021-01-15 16:40:11 23484浏览 · 0点赞
- 我们帮您找到了更多相关内容
-
代表处全称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并非外资企业的分公司。一、分公司,指客户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有2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二、代表处是国外公司在大陆直接投资设立的代表处,比如“美国阿而赛热能上海代表处”。内资公司是不能设立代表处的。以下,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来重点比较一下他们的区别:税收(发票):分公司:可以购买当地发票,可以签合同,可以在当地交税。可以独立或非独立
2021-01-18 13:32:20 18133浏览 · 0点赞
-
1需是国外正式登记的公司,需要存续时间超过两年 2需不低于6位数的银行资信证明3且属于一般贸易、生产型及货运代理等公司4代表处申请时不能直接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而需要委托一个当地有代理权的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工作。
2016-12-19 15:07:59 914浏览 · 0点赞
-
"独立自由地开展母公司的全球战略,不需要考虑中方投资者的因素。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代表处一样有诸多限制。以人民币作为收入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不需要与其他方分享利润。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更有更高效率。"
2016-12-19 15:07:59 3056浏览 · 0点赞
-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