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纳税人,想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该如何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公告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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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17:07:11 4438浏览 ·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