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税收政策 (10条内容)
- 陕西税收政策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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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不再符合退税条件的,应如何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
答: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运输企业不再符合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退税条件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业务变更,并在条件变更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缴已退税款手续。应补缴增值税额=购进船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净值÷原值)。净值=原值-累计折旧。适用政策的具体时间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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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0 17:25:46 870浏览 ·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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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业不符合新规定还能否继续享受原有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综上,如果您的企业是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那么就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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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0 17:01:06 738浏览 ·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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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业,4月1曰开始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票,可以一次性扺扣吗?
答:可以一次性抵扣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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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0 17:00:37 787浏览 ·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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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西安,飞机票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货方填人员信息还是单位信息?
答: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依据上述票据格式,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左上角抬头乃是“旅客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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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0 17:00:25 948浏览 ·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