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项目 (1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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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
2020-05-19 16:08:31 4260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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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务需要先套一个有限公司做投资。你用有限公司投资,然后用个独增加费用即可,个独和有限公司可以没有任何关联。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对外投资,但是没有意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
2017-09-25 15:42:31 1560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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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转增”是对中国进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营转增”又被人们简称为“营改增”。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2016-12-19 15:07:59 2208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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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用于接送员工,相关支出属用于集体福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12-19 15:07:59 1721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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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费者销售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 报关出口的货物 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2016-12-19 15:07:59 1822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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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单位职工福利所支付的餐饮费、旅游费等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做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12-19 15:07:59 1795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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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几种情况:1、公司购买用于日常运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可以用来抵扣。2、为本单位职工福利取得的固定资产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计提福利,不可以做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3、如果房屋 、建筑物是职工福利和企业经营混用,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全额抵扣的。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2016-12-19 15:07:59 839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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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LP必须要是
2016-12-19 15:07:59 869浏览 · 0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