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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税收缴纳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各税种的税收缴纳规定,却忽视了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业务的账务处理,当出现以下38个异常情况时,财务人员需要警惕!
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
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再次提醒
私户划款开始严查
1
什么情况容易被重点监管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① 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
② 私对私或者私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当日累计交易20万元以上;
③ 不管谁对谁,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
2
什么叫现金交易?
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都叫现金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金额大小,都要提交可疑报告。
3
怎么监管? 谁来监管?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而且,这些信息会提交给税务,查询你这些交易内容有没有涉税信息。
4
以下情况要小心
① 老用现金交易,而且数额、频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经营情况不相符。
一个小公司,总有和企业经营规模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不符的收支,明明是卖日用百货的,怎么会动不动就有几百万几千万的流水?
② 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例如:明明做餐饮的,天天收到钢铁公司的大额转账,再往影视娱乐公司转。
③股东或者法人或者其他不明个人,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今天给某总转100万,明天又给他转200万,过了两天他转回来500万,这能不引起别人注意吗?
④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这个公司都废了好久了,前段时间突然复活,而且没什么业务,却有大额转账进入,这能不一起注意吗?
5
平时要怎么操作呢?
① 那必须转大额现金,到底该咋办呢?
正常交易就让转,就是被重点监管,税局和银行多几道手续,正常经营没啥怕的。
② 那客户非要用个人账号转款到公司公账怎么办?
如果是公对公交易,对方却以个人账号转款,那笔款可以退回给客户个人账户,并让客户用公户转过来。最好在交易前就讲明要公对公。注意最后在转账前提醒客户,用公账转款。
如果客户非要用个人账户汇款,那么在用途里注明“代**公司付货款”,就符合法律法规,也是安全的。如果款项已经汇过来了,汇款单也没注明,你又不想给他退回去,跟客户协商一下,另开证明单即可。
③ 没办法,我们公司金额大,开票少,客户全是个人,还不让客户大额转账,那还能不能做生意了?
没说不让转,是说要重点监控!确实会有很多公司,客户大部分是个人,例如传媒公司、餐饮公司、服装企业,不开票收入很多,资金来源也基本是个人。如果是实际业务的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怕的是你收了钱,却在账面上显示全都和生产经营无关,或者本来就跟生产经营无关,那套路就跟洗钱一样一样的好嘛!
④ 如果老板从企业借了很多款项,快到年底了,老板要把款还回来,可是超过20万就被监管了,那我一笔笔的还总可以吧,频率控制在几天一次比较合适?
该还款就还啊,你们正常的业务往来怕什么呢?
⑤ 账面上挂着很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老板一下子打给公司50万,说让把那些挂账想办法平掉,行不行啊?
公司的应收账款凭啥用老板自己的银行还啊?这不明摆着告诉说你们公司的各种交易公私不分吗?何况还是大额的、高频的。
如果你确实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款项都打给老板了,那么先梳理一下哪些是这种情况,把应该还的应收账款清单理出来,再找出相应的单据,资料,对应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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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2、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3、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4、该实物上未设担保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条例》第14条中对“福利费”概念作了明确解释:“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 福利费,是指根据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生活 补助费范围确定的通知》中又对“生活补助费”作了进一步解释:“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
项目备用金应按各项目半个月使用现金预算额度在其内部账户中最高限额内控制支取,且每次支取最高限额和项目总规模挂钩。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间?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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