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销售及租赁税 (2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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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七条规定:“销售方使用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机动车、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和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机动车贸易商销售本企业进口的机动车,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和机动车合格证
# 银行发票 # 普通发票 # 增值税发票 # 机动车辆销售及租赁税 # 车辆购置税
2021-06-23 15:18:50 2211浏览 ·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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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按以下流程操作:1.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
# 机动车辆销售及租赁税 # 车辆购置税 # 免征车辆购置税 # 企业车辆租赁 # 发票
2021-06-23 15:09:52 2558浏览 ·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