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 (3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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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
2021-01-18 15:31:35 14995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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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是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具体标准还是要跟工商局沟通确认。 通常营业执照有1个正本和1个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的法律效力和正本一样,工商部门对经营者持有的副本数量没有限制,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一个或者多个副本。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也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
2020-12-24 11:35:51 14223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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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填表?回答: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
2020-12-28 09:55:07 16329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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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完成一笔450万元的广告服务,并支付给B企业广告发布费200万元,支付给C企业广告发布费100万元。B企业开具了200万的增值税发票给A企业,C企业未开具发票。A企业的文化建设事业费应该如何计算?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销售额*3%=(450-200)*3%=7.5万元 案例说明:提供广告服务的企业,文化建设事业费按照差额征收,计费销售额为企业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支付给
2018-03-02 18:32:18 13836浏览 · 3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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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交附加税。法规支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l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12-19 15:07:59 1790浏览 · 1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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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实行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办理上一季度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纳税(费)款。 如某户小规模纳税人从2015年7月起实行按季申报,则8月和9月申报期,纳税人无需再进行所属期7月和8月的申报,直接在10月申报期内进行第三季度(所属期7
2016-12-19 15:07:59 1630浏览 · 0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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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广告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未营改增之前是差额征收,营改增了之后,取消了差额征收,是不是根据所开发票金额/(1+3%)*3% 来交税,文化事业税是按差额征收吗
根据总局2012年51号公告,“缴纳义务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其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附件2),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因此,可以差额,但要注意,“本公告自规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实施之日起施行”财综[2012]96号,规定: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
2016-12-19 15:07:59 1881浏览 · 0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