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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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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八条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一)正确选择机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单价”栏应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信各位老板对于个体户报税相关的知识都不是太了解的,今天捷税宝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个体户税收小知识,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不用。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第4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2 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原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12-4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
建议将纳税人退税申请期限的起算点规定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多缴税款之日”,将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进一步延长,建议统筹协调各税收实体法关于退税的规定。 现行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五条对本条作了修改,笔者认
问题详细描述:本公司为2020年7月申请转登记纳税人,8月生效为小规模纳税人,近日收到转登记之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
《公告》根据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所在办税服务厅的类型,将代开发票办理流程确定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国税局代征地税税费的办税大厅,流程分三步:第一步,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第三步,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另一种是国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代开流程分四步:第一步,在办税服务厅国税局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2月底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明确从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为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掌握相关业务办理,税务部门创新推出了5条便利化举措,会计人一定要知道: “专票电子化”业务不熟悉?教你5条便捷操作,
捷税宝财税服务中包含的开发票服务是什么发票?有限额规定吗?服务费用的发票,均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人企业开票一般单次不超过10万元,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一)企业名称
随着2020年12月征期顺利结束,安徽省芜湖市顺利完成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改革试点工作。截至12月31日,芜湖市合并申报纳税人达3.1万户,申报缴纳税款2.8亿元。据了解,自2020年12月1日起,芜湖市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此外,合并申报和简并征期的并行实施,并中有减、减上加简,大大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申报做“减”法,省心“我们2020
营业执照副本是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具体标准还是要跟工商局沟通确认。 通常营业执照有1个正本和1个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的法律效力和正本一样,工商部门对经营者持有的副本数量没有限制,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一个或者多个副本。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也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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