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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聘任退休人员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回答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文件规定:“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果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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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我们经常遇到劳务派遣的情况,劳务派遣也被称为劳务外包,是指将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完成。外包后,管理者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外包管理规范,提高了用工安全;成本低廉,提高了企业效益。
财务杠杆作用是负债和优先股筹资在提高企业所有者收益中所起的作用,是以企业的投资利润与负债利息率的对比关系为基础的。1. 投资利润率大于负债利息率。此时企业盈利,企业所使用的债务资金所创造的收益(即息税前利润) 除债务利息之外还有一部分剩余,这部分剩余收益归企业所有者所有。2.投资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息率。企业所使用的债务资金所创造的利益不足支付债务利息,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企业便需动用权益性资金所创造的利润的一部分来加以弥补。这样便会降低企业使用权益性资金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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